主角叫薄念顾景恒的小说叫做《沉溺入骨》,它的作者是一只大白来了最新写的一本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 晚上,薄念还在吃晚餐的时候,突然听到了熟悉的汽车声。 不会是他回来了吧? 薄念慌张起身。 不一会儿,顾景恒就进来了,只不过他全身气压低低的,薄念感受到了一股凉意。 “哟,吃着呢?” “你还
晚上,薄念还在吃晚餐的时候,突然听到了熟悉的汽车声。
不会是他回来了吧?
薄念慌张起身。
不一会儿,顾景恒就进来了,只不过他全身气压低低的,薄念感受到了一股凉意。
“哟,吃着呢?”
“你还没吃吗?”
薄念脸色泛白,低垂着眼睛盯着他的脚。
他看了一眼她脚上粉色兔子的毛茸茸拖鞋,不悦蹙了蹙眉。
“你别企图学挽挽的风格,她的天真可爱,你薄念永远也学不会。”
薄念僵在原地,四个手指狠狠嵌进了自己的掌心。
掌心的疼,永远也比不上心里的疼半分。
“你又去找我妈告状了吧?”
薄念还没反应过来,顾景恒已经过来了,大掌紧紧扼住她的脖子,一脸暴躁。
“……我……我没有……”
薄念死死拍打着他的手,他却掐得更紧了。
“你没有?没有,我妈怎么知道挽挽的存在?难道不是你告的状?”
原来是因为谢挽啊。
薄念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,不禁苦笑,手上拍打的动作也停了下来,绝望闭上了眼睛。
死了也好,反正我本来就快要死了,薄念不禁心想。
顾景恒见眼前的女人乖巧闭上了眼睛,反倒是愈发不理解了,看到她这副唯唯诺诺装可怜的样子,就觉得莫名烦躁。
就在薄念以为自己快死了时,他终于松开了。
“我警告你,不要有其他心思,挽挽是个好女孩,她什么都不懂,玩不过你。”
“嗯。”
薄念睫毛乖巧垂了下去,也懒得和他争执不休,不然到头来,吃苦的还是自己。
这是她和他意外结婚的三年以来,自己总结的相处之道。
他见她又在佯装乖巧,烦躁不安扯了扯领带,抬眸瞥了她一眼,却只见她白皙的脖子上已经被他刚刚掐成了淤青色,足以证明他刚刚有多暴戾和凶狠。
她重新端起碗,优雅舀了一勺番茄鸡蛋汤,慢腾腾喝了起来。
她的手很漂亮,细腻修长,肤色也白,捏着白瓷汤勺的动作,说不出来的勾人。
顾景恒有些看痴了,眼前的女人头发有些凌乱,简单用簪子将乌黑的发束了起来,天鹅颈又白又细,如果忽略掉上面的淤青的话。
薄念察觉到男人看她的视线,有些紧张舔了舔唇。
“你……你要喝么?”
顾景恒取下了价值不菲的钻石袖扣,挽起白衬衣袖子,佯装自然道,“喝一点。”
他本来已经吃过了晚餐,刚刚才和谢挽吃了牛排,那小丫头一直缠着他,说发现了一家新开的牛排店,他便带她去了。
不错是不错,只是晚餐吃牛排,他却觉得有些腻,现在喝点养胃的汤也不错。
薄念有些不可置信,因为顾景恒从来不会在家吃晚餐。
就算两人成婚了三年,除了回老宅,两人在不得不应付长辈的情况外,根本不会一起吃饭。
“怎么?”
顾景恒蹙眉,抬头看了一眼一脸发怔的女人,她的眼眶有些微红。
“那我去厨房给你拿碗。”
薄念原本只是客套问他吃不吃,谁知他竟然破天荒要吃,根本就没拿他的碗。
薄念拿着汤碗和汤勺重新回来时,他已经喝上了。
显然,他用的自己的碗和汤勺……
“味道还不错。只不过,我不吃葱,下回让厨房不要放了。”
“……”
薄念刚想反驳他,他从来不回来吃饭的,可话到嘴边,想起这终究是他的家,他才是这个家的主人,便不说话了。
他喝完她所剩的半碗,起身便进书房了,只留下薄念怔在原地发呆。
她简单收拾好碗筷以后,犹豫了几秒,还是给他倒了一杯热牛奶送去。
她小心翼翼进书房,男人此时正戴着一副金框眼睛,衬衣纽扣也解了两颗,英俊的五官在灯光下更立体了,正一脸认真严肃地对着电脑在忙着什么。
果然认真工作时的男人最有魅力,薄念不禁心想。
“有事?”
顾景恒察觉到突然闯进来的“不速之客”,不悦蹙了蹙眉。
“我给你倒了杯热牛奶。”
“放在那儿吧。”
三秒内,他潇洒合上了电脑,按了按发疼的眉心。
就在薄念要离开书房时,他终于抬起头,对她说道,“我们谈谈吧。”